2021全國青年景觀競賽【設計施作競賽】徵件辦法
完整競賽辦法及附件,請點選下載:施作競賽辦法PDF 施作競賽辦法WORD 附件七 PDF 附件七WORD
壹、活動緣起及目的
近年來,城市再生、創意城市成為受矚目的議題,加上市民對於生活品質的追求與綠生活的需求不斷提升,塑造城市環境之景觀相關產業也扮演重要的整合角色。延續前兩屆「全國青年景觀競賽」,新北市提供青年景觀設計者更多的創意發光舞台,透過園藝與景觀的空間施作與圖像作品展示,來深化市民對此專業領域的了解,促使都市景觀的改善。
貳、徵件主題
「地景與氣候對話 – 後疫情時代」:肆虐全球人類的流行疾病,使得疫區居民感受到生活失序。面對同樣衝擊著生物健康安全的氣候問題,人類該如何調整與其他人、物種及環境的互動方式,進而減緩氣候變遷所導致的多元問題。請利用後疫情時代作為變革的契機,思考地景與氣候的對話,並且提出能將問題轉化為實際行動的策略,以刺激社會模式的轉型,促使更多群眾願意共同擔負環境改善責任。
參、設計施作競賽基地位置
淡水區公八公園(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81巷2號)。
肆、參賽對象
參賽資格詳細規定如下:
(一) 45歲以下;全台景觀、園藝及建築相關科系學生、研究生、畢業生及高職園藝科學生參加。或曾於相關訓練機關受訓人員,皆可採取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
(二) 每組參賽單位至多5人。
(三) 凡報名參賽之學生隊伍(學生、研究生、高三學生)需一名設計指導老師帶領參與本競賽活動。
(四) 凡報名參賽之社會隊伍(畢業生、職訓人員)得有一名設計指導老師帶領參與本競賽活動。
伍、評選方式
一、評選委員
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團,成員包括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代表、環境規劃設計專長學者專家等。
二、評選方式:
採取三階段評選,各階段評選方式如下:
1. 第一階段初選:採書面審查作業,並選定15組入圍第二階段複選之名單。
2. 第二階段複選:採公開評選作業,並選出10組入圍第三階段決選之名單。
3. 第三階段決選:採實地勘評作業,入圍第三階段決選之作品需於現地操作完成設計作品,評選委員將進行現場勘評,並確認獎項名次。
三、 評選標準
評選標準與評分比重如下:(經評審委員會議得修正評分內容與比重)
評分項目 | 評分比例 |
設計規劃 | 40% |
植栽運用 | 30% |
整體效果 | 30% |
陸、著作權說明
一、主辦單位擁有獲獎作品之節錄、發表、媒體刊載、展覽、製作相關物品等權利。
二、所有參賽作品其著作權屬各設計者。
三、所有參與競圖者應保證競圖作品為原創作品,且為唯一版本,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一切情事,否則需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柒、獎勵辦法
一、 包括下列獎項,各獎項根據參賽作品實際表現頒贈,若作品未達該獎項標準得予從缺:
(一) 第三階段決選入圍獎金:每組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共計10組。
(二) 第一名:共計一名,頒發獎牌與新台幣五萬元獎金。
(三) 第二名:共計一名,頒發獎牌與新台幣三萬元獎金。
(四) 第三名:共計一名,頒發獎牌與新台幣一萬五獎金。
二、 所有獲獎及入圍作品將於全國青年景觀競賽頒獎典禮接受頒獎,如無法出席得委由他人代為領獎。獲獎相關作品資料與版面將於活動網站發表宣傳。
三、 獲獎與入圍隊伍須配合頒獎典禮派員至現場領獎。
捌、競賽時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08日(以郵戳時間為憑)
二、公告第一階段入圍名單:預計110年10月18日
三、第二階段公開評選:另行通知;預計於10月19-25日擇日舉辦。
四、公告第三階段現地施作名單:預計110年10月27日
五、第三階段現地施作時間:預計110年11月06-10日
六、第三階段現場評選:預計110年11月11日
七、頒獎典禮:預計110年11月13日
玖、徵件作品內容
一、繳件規定與說明
(一) 報名表(詳附件一)
1. 如參賽者為在學學生,需於報名表需附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有學籍者,需有110學年度註冊章)
2. 如參賽者為在職人員或曾參與相關訓練課程,建請提供在職證明或相關受訓證明。
(二) 作品說明集
作品說明集為書面審查主要內容,應以文字與圖面配合,簡潔有效地呈現作品的背景、內容及優良成效,版面以橫式準並以繁體中文撰寫,內容與尺寸依照下列說明:
(1) 作品說明集封面
註明參賽單位名稱、作品名稱、參賽成員姓名。
(2) 設計理念說明
設計理念說明(限500字內/A4 (詳附件二)。
(3) 作品設計圖說
圖紙大小限定A3規格,解析度為300dpi,表現方式不限。
圖紙內容須包含以下內容:
1:30平面圖1張、1:10剖面圖2張、展出效果模擬圖至少2張、透視圖至少2張。
設計者可依照設計內容提供其他設計圖或示意圖,圖面須能清楚表達其
設計概念或展出成果。
(4) 施作項目總經費表
(詳附件三/A4規格)
(5) 植栽預估表
(詳附件四/A4規格)
※請將上述1~5項資料製作成作品說明集(可採用釘書機裝訂或膠裝,裝訂形式不拘),總頁數以至多20頁為限(含封面),並印製彩色紙本6份。
(三) 著作權同意書
(詳附件五/A4規格);1份
(四) 電子檔案
請將報名表、作品說明集及著作權同意書等資料電子檔燒錄成光碟或置入隨身硬碟中,與上述紙本資料一併寄達指定寄件地址。
以下為應繳文件統整表
編號 | 項目 | 規格與數量 | 備註 |
1 | 報名表 | A4;1份 | |
2 | 作品說明集 | A4及A3;6份 | 需裝訂成冊,A3無須摺頁;內容含封面、設計理念、設計圖說、施作項目總經費表、植栽預估表。 |
3 | 著作權同意書 | A4;1份 | |
4 | 電子檔案 | 1份 | 可提供光碟或隨身硬碟 |
二、參賽作品基本規定
(一) 作品為總面積介於20-25平方公尺之連續區域,施作區域共計三種類型(3M*8M長方形;5M*5M正方形;直徑為5.5M圓形)請參賽者由三種區域類型選擇一種施作尺寸。
(二) 優先使用臺灣本土種植之植栽。
(三) 需考量作品實地施作位置微氣候變化,調整植栽種類與施作手法,避免作品中植栽死亡率高之情形。
(四) 設計圖內所有植栽皆須為成樹,不可使用種子或成長中之幼苗。
(五) 需配合展覽於基地內設置作品解說牌,以利後續展覽使用。
(六) 現地無提供水與電力設備且於競賽後擬開放民眾自由參觀,故設計須考量施作與後續維護管理的可行性與安全性。
三、特殊加分項目
本屆全國青年景觀競賽-設計施作競賽與新北市政府合作推廣萬金杜鵑,凡參賽作品使用植栽品項含萬金杜鵑,將列為第一階段評選加分項目。後續進入第三階段現場施作之參賽隊伍,將由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提供萬金杜鵑在地廠商名單。
四、入選第三階段現地施作參賽作品規定
(一) 凡入選第三階段現地施作評選之作品將於展區內以1比1施作方式呈現。參賽隊伍可依照現地狀況進行30%以下的設計修正。
(二) 現地施作基地位置與時間:
1. 基地位置:淡水區公八公園。(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81巷2號;詳附件六),沿園內人行步道設置作品,施作位置由主辦單位抽籤訂之,並於施作前3日通知各參賽隊伍。
2. 施作時間:110年11月06-10日(共計五日;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3. 展覽與施作期間將提供臨時水設施供植栽澆灌使用,惟澆灌設備須由參賽隊伍自備(如:水管、灑水器具等)。
(三) 輔導施作與安全維護:
1. 展覽施作期間主辦單位將委派駐點人員進行施作場地維護管理。
2. 展覽施作作品須考量作品安全性(如:步道平穩、無尖銳裝飾、造景修邊等),施作調整幅度不得超過原始設計30%。
3. 展期維護:參與第三階段施作評選之參賽隊伍須簽署相關協定文件,於頒獎典禮前進行展區全面維護作業,至少每日派員一次至現場進行管理維護作業,拍攝管理維護紀錄照片,並提供紀錄照片予主辦單位留存使用。
4. 解說作業:參與第三階段現地施作評選之參賽隊伍需安排人員於頒獎典禮當日於進行作品解說。
5. 本案於施工與展覽期間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凡入選第三階段現地施作施作者,建請提供相關資訊以便主辦單位投保。
(四) 作品所有權:展覽作品(含所有器材及軟、硬體設備)歸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所有。
五、參展補助措施
凡入選第三階段施作評選之參賽隊伍,將提供參展補助費用,上限為新台幣20萬元,包含臨時工資、施作材料費、維護管理作業、天然災害發生時緊急撤離及發生後復原之費用與雜費等,採實報實銷。
(一) 補助費用核銷規範,請詳附件七
(二) 補助費用之撥款方式:
1. 本活動參展補助費用撥款採匯款方式。
2. 所有補助作業將於頒獎典禮(110年11月13日)後受理,經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現場施作確認且無待處理事項後14日內,將通知進行請款事宜,需依照「補助費用核銷規範」之補助費用核銷繳件資料總表進行填寫,並檢附所有支出收據及領據,待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秘書處確認資料無誤,將進行撥款事宜。
3. 繳交憑證請再次確認金額、日期與統一編號是否正確無誤。
(三) 所有憑證、發票或收據需開立學會抬頭與統編
1. 抬頭: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2. 統編:92005214
壹拾、繳件方式
本競賽採取兩階段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一、第一階段
欲參加者請至https://reurl.cc/VEDGob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二、第二階段
請於繳交截止日110年10月8日前寄送紙本資料至收件地址,以郵戳為憑。
三、 收件資訊
收件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07號4樓之1
收件者: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請註明「參加2021全國青年景觀競賽-設計施作競賽-參賽隊伍名稱(在學學生請填科系名稱)與「作品名稱」
聯絡電話:02-2351-7745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本競圖活動辦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新北市政府規範,如因疫情影響,各階段評選作業、現地施作、頒獎典禮及核銷辦法等,將配合調整辦理方式並另行公告。
二、所有參賽作品與送件資料,請自留備份概不退還。
三、參賽作品若採親自送件請事先與學會聯繫,並於110年10月8日17:00前送達。
四、若於收件期限內未繳交送件資料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五、主辦單位基於本活動推廣宣傳之需要,得逕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不另致稿酬。
六、參選得獎作品之送件資料,主辦單位有使用之權利,以供後續出版物及相關之宣傳活動。
七、參與作品照片或影像之電子檔應有300dpi以上之解析度,以利製作出版物之需要。
八、本項大獎評審委員名單將於舉辦第一階段評選前於本會網站公布。
九、本徵選辦法如有增刪修定,將不另行通知,請隨時上網站 (http://www.landscape.org.tw/)或電洽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查詢。
壹拾貳、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壹拾參、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 / 温小姐
電話:02-2351-7745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