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森林法增訂樹木保護章節(104年7月1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5321號總統令),目前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刻正訂定相關子法,另地方亦需訂定有關生態補償等相關配套措施,故召開本次公聽會蒐集民眾意見。 二、時間與地點:105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17時10分,假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舉辦。 三、報名方式:無需事先報名,額滿為止(約200席)。 四、檢附當日議程表一份;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盧潔小姐,電話02-33664600,或文化局承辦楊筑涵小姐1999轉分機3571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