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tle egret heron. Bubulcus ibis with yellow plumage indicative breeding season

大湖山莊街工程北市府從善如流,分享「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重點

各位先進:

  上星期寫了大湖山莊街人行道工程的文章,舉報施工廠商用混凝土鋪設透水磚底部,造成不透水,以及混凝土填滿樹穴,讓樹根無法呼吸,樹木恐會死亡,更可能造成學童上學危險後,得到各界熱烈迴響。並獲得工務局長官們重視,已經責成包商,將混凝土挖出樹穴,尺寸多回復原來尺寸,或是加大了一些,也增加了幾個帶狀樹穴。雖然仍未達到四平方米單獨樹穴的規範,但市府能從善如流,也算是有為政府!希望今後的樹木工程能找樹藝師或樹醫生會勘,花個二千元出席費,落實對樹木的保護。

  今年六月二日台北市都發局公告了「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其中很多新的觀念值得鼓勵,希望市府其它局處也能執行,更期盼其它縣市可以參考:

  我想分享幾個有創意的規則及提供個人意見:

一、各類建築基地內車道、人行步道或廣場等舖面應設置百分之五十以上面積之透水性材料,並與臨接道路之人行道順平。

  目前的鋪面材是透水的,但卻多貼在混凝土基礎上,未能真的讓水透入土壤。其實如果擔心透水鋪面不平整,,可引進結構模組,讓混凝土模板架在結構模組上,像給根系蓋了耐壓的鋼構的房子。結構模組內填樹穴土,讓雨水從樹穴開口流入結構模組。

二、各類建築基地內各項綠化設施及植栽種植,不符規定者,不計入綠覆面積或綠化面積:

(一)、最少覆土深度:

  1.喬木類、棕櫚類:一百五十公分以上。但覆土深度一百二十公分以上未達一百五十公分者,其綠覆面積以百分之八十核算;覆土深度一百公分以上未達一百二十公分者,其綠覆面積以百分之六十計算。

  2.灌木類:六十公分以上。

  3.藤蔓類、草花類、地被類、草皮類及其他類:三十公分以上。

  4.位於屋頂平臺之喬木類、棕櫚類:七十公分以上,灌木類:四十公分以上,藤蔓類、草花類、地被類、草皮類及其他類:十公分以上。

  土壤量對樹木就像它的房子一樣,樹木小的時候根系不多,土壤少一點還可以。但樹長大了,就像孩子長大了 一樣,太小的房子是住不下去的,只好根系亂長,或是浮在地表。因此國外都會規定最少土壤量,包括表面積和深度。

(二)單獨植栽穴面積,大喬木四平方公尺以上,中喬木二點五平方公尺以上,小喬木一點五平方公尺以上。帶狀樹穴面積,單株大喬木二點五平方公尺以上,單株中、小喬木一點五平方公尺以上,且帶狀樹穴寬度至少一公尺以上。

  如能確實執行,樹木就有最小存活的空間。因為根系主要在地表下深度三十公分的土壤中生長,所以樹穴的面積大小比深度要重要。帶狀樹穴可以讓根系有更大的生長空間,而且彼此纏住,可以像手拉手一樣增加抗風力。

(三) 初植樹冠尺寸: 喬木類,種植初期樹冠應達長成後面積三分之一以上。

  訂定最小樹冠尺寸,可以避免斷頭樹或無傘狀樹冠的樹苗品質,確保綠蔭的存在。景觀設計中的樹木模型都是有圓圓的樹冠提供遮蔭,但實際種植卻是斷頭截枝、毫無樹冠或枝葉的,訂定最小樹冠可以確保承包商種植優良樹型的樹苗。



斷頭苗不要種


只有符合種苗規範的苗才能用在美國景觀工程中


截枝苗長不出樹蔭

  真心期盼這個規則能一體適用於市府其它局處,並能拋磚引玉,在其它縣市也參考訂定,則樹木幸哉!生活在綠色都市林中的我們也更幸福快樂!

  李有田

  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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